合肥房地产开发业按15%缴纳 有效期为3年

时间:2016-06-04 17:02:37 来源: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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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新站区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新试点纳税人正式迎来营改增试点后的首个申报日,新站区地税局领导班子带领全局同志以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扎实落实领导带班、业务骨干坐班和办税服务厅人员兜底的办税服务制度,实时监控办税服务厅的申报运行情况,针对纳税人首次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不熟练等问题,协调业务科成立营改增申报引导台,手把手、面对面地指导纳税人正确填写,免去纳税人因填写错误导致重复排队造成办税拥堵的局面。截至目前,新站区地税局综合征管系统、电子缴税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运行平稳,办税服务厅秩序井然,为整个纳税申报期的顺利平稳运行开了好头。

记者2日从合肥市政府获悉,该市地方税务局最新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公告。其中,娱乐业最高为16%,新增的房地产开发业需按15%缴纳。该公告有效期为3年。

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

根据《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暂行办法〉的通知》(皖地税〔2001〕158号)第六条的规定,现将我市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公告如下:

合肥市个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公告.jpg

合肥市个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合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落实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地税函〔2011〕160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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