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无人居住空置房屋物业费要交吗?

时间:2017-12-18 19:05:05 来源: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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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物业费要交吗?物业费打折吗?

答:《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 已交付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

交付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并办妥相关交付手续。业主收到书面交付通知后,在通知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办理相关交付手续的,视为交付。建设单位没有事先书面通知的,以业主实际办妥相关交付手续为准。

因此,您需要按照相关物业服务合同缴纳物业费。房屋交付后,物业服务公司如提供了服务,无论你的房屋是否空置,均需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物业公司另有约定除外。空置房物业费按所在小区的收费标准缴纳。

我买了套一手房,开发商交房时物业费要交1年,合理吗?

答:不合理!根据《芜湖市市区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芜发改收费〔2017〕493号),芜湖物业公共服务费可以预收,具体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所约定的期限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未作约定的,预收期不得超过6个月。到期未交费的,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可以收取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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