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芜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安家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其中针对现就延续执行《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芜政〔2013〕51号)有关高校毕业生安家补助政策做了以下的补充通知:
一、对2013年6月2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签订购房合同、经市住建部门网上备案、申请购房补助时已取得高校毕业证书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文件规定的所有条件,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延续执行补助政策。
二、上述补助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图片来源芜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