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咨询五险一金中的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和比例

时间:2017-08-08 17:04:55 来源: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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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繁昌某单位职工,单位给我买了五险一金,我想咨询下其中的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和比例是多少?听说只有住院才可以报销,门诊可以报吗?

繁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答复如下:

“fj007”网友: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县人社局答复如下:

一、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具体待遇如下:

1.普通门诊待遇:个人账户支付。

2.住院医疗待遇:由个人和统筹基金、医疗救助金按比支付、大病医疗补充保险。

3.慢性病门诊待遇:在1000元起付标准以上,限额以内比照住院待遇。

4.公务员补助待遇:公务员门诊补助、公务员住院及慢性病医疗补助。

二、我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三个目录:

《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三、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1.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职工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承担一定数额的医疗费,即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和职工个人按“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支付,每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9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一级医院700元。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患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为上述标准的50%。

2. 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共同承担。使用普通诊疗项目和甲类药品的个人自付比例见下表:

住院医疗费 个人自付比例(%)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起付标准以上-10000元(含10000元) 15 12 12 10 10 8

10000元以上-50000元(含50000元) 12 10 10 8 8 6

50000元以上-医疗救助最高支付限额 10

参保人员使用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和部分乙类药品的个人支付比例按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53-7878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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