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

时间:2017-12-10 01:23:12 来源: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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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五、教师资格证书管理(四)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原发证机关对申请人档案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进行核实后予以补发。并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书》的备注页中注明补发原因及时间。补发证书的编号与原编号一致。㈤《教师资格证书》损坏并影响使用的,由持证人提出换发新证书的书面申请,原发证机关审核后收回损坏证书,补发新的教师资格证书,其编号为原证书编号。损坏的《教师资格证书》应造册登记,集中销毁。  2.《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者损毁影响使用的,由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报告,申请补发。原发证机关应当在补发的同时收回损毁的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条件:

《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本人档案里原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复印件,并加盖人事或档案保管部门的公章。——申请人自提供

3.本人的学历证书的原件、复印件。——申请人自提供

4. 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5.本人小二寸证件照三张。——申请人自提供

6.如需要请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和代办人共同签名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自提供(非必要)

申请流程:

1.申请:

镜湖区到芜湖市长江北路51号镜湖区教育局705房间申请;

三山区到三山区龙湖大道1号三山区政府305办公室申请;

弋江区到弋江区各街道办事处和南瑞公共公共服务中心申请;

鸠江区到鸠江区祥盛路人力资源市场4楼申请;

经开区到经开区银湖北路39号经开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3)申请;

无为县到无为县教育局人事股A605申请;

繁昌县到繁昌县繁阳大道政务文化中心2楼申请;

芜湖县到芜湖县湾石公路交通大楼芜湖县教育局人事科申请;

南陵县到南陵县籍山大道南陵县教育局人事科申请。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全的,予以退回,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时限:1天)

3.审核:区教育局人事科进行审核。(时限:1天)

4.办结:审核后网上提交省教育厅终审出具补办的教师资格证。(时限:28天)

办理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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