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有套商住房,再买住宅缴纳契税标准

时间:2018-01-24 23:40:09 来源: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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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名下第一套房是商住房,一拖三那种,楼下是店,楼上住人,水电气一直都是按照商用标准来交的,比住宅用水、用电高出一大截。请问再买普通住宅缴纳契税是按照首套交纳还是按二套房交纳?

根据相关规定,商住房等混合用途房产不列为住房实有套数认定。您再次购买的住房,可根据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由于您所提供的情况信息不全,仅为个人名下房产,而契税优惠政策是以家庭住房来确定征收标准,我局将依据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家庭住房查询结果,来确定你是按第几套房缴纳契税。

感谢您对地税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今后如遇税收咨询问题,欢迎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芜湖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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