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四区安置房办证流程整理,交易条件、税费、土地出让金……

时间:2018-04-14 20:15:10 来源: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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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很多网友咨询房博士

安置房该怎么办证?

要带哪些材料?去哪里办理?

怎么才能卖?卖的时候有哪些税费?

365房博士整理了芜湖安置房办证流程,

还有交易条件、税费、土地出让金...

有需要的快快收藏~

(注:以下内容为365淘房整理,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流程为准。)

镜湖区

一、安置房办证小区名称

区重点局负责提交办证材料和督促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证小区如下所示:

宜居窗口办证小区如下所示:

建投窗口发放初始登记证小区如下所示:

新增新都花园、东方龙城秉心苑

二、安置房办证步骤

第一步:首先大家需要到不动产中心、宜居或者建投办理初始登记证和填写拆迁明细表。

∇点开可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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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步:办理好初始证之后,花园一期、东方龙城雅乐苑,东方龙城湛露苑,吉和名流、澳然天成和融汇锦江小区可在不动产中心窗口正式办理房产证,除此之外剩余的小区随时都可以在宜居公司窗口办证。

三、安置房办证注意事项

温馨提示,如果小区原先是由宜居负责发放初始登记证的,那么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如果是由建投负责的,流程则是这样:

请大家一定要注意自己小区的初等登记证是从哪拿的,一定不要搞错了流程,不然就要重来一遍了。

因为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大家可以耐心等候一下,一般三五天左右即可。

芜湖市市民服务中心二楼房地产登记管理处镜湖区安置房窗口,咨询电话:15305539267

鸠江区

一、安置房办证小区名称

金湾锦苑、钱桥小区、褐山花苑、城东小区、十里小区、银湖小区、滨江新居、金湾小区(第27-41幢)、鸠兹家苑、阳光翰庭、水岸星城。

二、安置房办证办理流程

第一步: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要先准备以下材料:

1.拆迁安置协议(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身份证、夫妻双方结婚证(已婚提供)、户口本(带原件、复印件1份)

3.被拆迁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属无证房拆迁不需要提供)

4.房款结清证明(房款票据、或入住通知单、或社区街道证明)

5.安置情况说明(国有拆迁或协议上房屋产权归属明确的无需提供)

第二步:领取初始登记证

提供拆迁安置协议、身份证、房款结清证明

领取地点:

1.鸠江区发证办(十里小区、城东小区、阳光翰庭、鸠兹家苑)

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鸠江区窗口(上述小区外的其他小区)

第三步:缴纳契税、物业维修资金

办理地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C11、C12等窗口

1.提交拆迁安置协议及原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初始登记证、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

2.契税申报(审核时间约10天)

3.缴纳契税(收到通知后到契税窗口用银联卡缴纳)

4.缴纳物业维修资金

第四步:申请转移登记

办理地点: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鸠江区窗口

1.提交拆迁协议、初始登记证、契税完税证明、物业维修资金发票、身份证、结婚证等

2.申请人本人填写相关材料、电子照相

3.现场交纳登记费

4.阳光翰庭小区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商品房窗口办理

第五步:领取证件

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领取方式有两种:

1.通过邮政EMS寄送到家(免邮)

2.根据手机短信通知,凭受理单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

三、安置房办证相关说明

1、《安置情况说明》用于确认每套安置房产权归属,由申请人填写,全体被拆迁家庭成员签字,社区见证并签字盖章,再到街道、区建设公司盖章;

2、户主已死亡的,需先办理继承公证,产权直接办理到继承人名下;

3、安置房发生买卖的,需先办理到被拆迁人名下,再办理过户手续;

4、鸠江区发证办地址:万春西路鸠江区社保中心6楼,电话5968169;

5、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城东市民服务中心1-3楼,电话18130603356

弋江区

一、安置房办证小区名称

瑞东园一期、瑞东园二期、南瑞新城金坤园、江城国际瑞华苑、金泽苑、中央城、弋江嘉园徽韵小区、弋江嘉园幸福逸居、麻纺厂仓库安置小区、江南春城、金域蓝湾、松韵园、九龙小区、百惠花园、南瑞新城、儒林西苑(2018年新增)

二、安置房办证流程

安置房办证需要走哪些程序?

第一步:市民应先到各区安置单位办理房款结清手续,领取安置房初始登记证、拆迁安置明细表(如建设单位在办理初始登记时已交无需提供)。

第二步:去税务部门办理契税申报、缴纳,到物业资金交费窗口缴纳物业维修资金。

第三步:在区安置房办证窗口完成交件、接受询问、缴纳费用事宜,领取登记受理单,同时可办理证件邮寄业务(市区范围内免费)。

第四步:登记业务经审核登簿、缮证后,即可领证或权证寄送到家。

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地址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市民服务中心,时间:9:00-12:30、13:30-17:00。

经开区分中心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27号,主要为方便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不动产登记以及税费收缴、公积金管理服务手续。对外服务时间为:8:30-12:00、14:00-17:00。

城南分中心位于天井山路38号芜湖国能电力公司一楼,主要为方便弋江区、三山区和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的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屋交易以及税费收缴服务手续。对外服务时间为:9:00-12:30、13:30-17:00。

拆迁安置房税收申报

办理拆迁安置房交件时无需取号,可直接在咨询交件受理,待收到审核完毕的短信后,在皖江财富广场B1座办税服务厅凭受理单刷本人身份证领取号头,在大厅等候叫号。

申报材料:

(一)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

1、商品(拆迁安置)房初始登记证

2、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被征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证拆迁无需提供)

4、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5、税务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要件

(二) 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结算购买增量房(一手房)

1、新购商品房初始登记证

2、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3、被征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单位或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7、税务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要件

(三)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结算购买存量房(二手房)

1、房屋买卖合同一式两份

2、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出售方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4、被征收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5、税务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要件

如安置房属于家庭唯一或二套住房,还需提供以下查询材料:

(1)夫妻双方户口薄(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2)配偶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3)结婚证(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4)未成年子女户口薄(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

(5)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由本人当场签家庭住房诚信保证书、离婚提供离婚证和由本人当场签家庭住房诚信保证书、丧偶提供死亡证明和由本人当场签家庭住房诚信保证书)

办证流程

纳税人持交件材料→皖江财富广场B1座办税服务厅咨询台交件→十个工作日(或收到短信)后持受理单→皖江财富广场B1座办税服务厅凭受理单刷本人身份证取号办理缴税→交纳物业维修资金→C1座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取号交件→发证窗口缴费发证

安置房申请办证交易热点答问

1

有套安置房现要办不动产权证,但人在外地,能否委托父母代为办理?如何办理委托手续?

答:儿子在外地,可以委托父亲办理,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即可。根据《不动产登记条例》,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人身份证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2

购买了一套安置房,当时没有不动产证。买卖协议待房屋能办证时,卖方无条件协助过户到买方名下。如今可以办证了,如果房屋办证在原房主名下再过户麻烦,能否直接由买方办理?

答:根据安置房办证有关规定,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必须凭拆迁安置协议,先办理到拆迁安置户的名下,然后再通过房产交易过户程序办理到购房人名下。所以,您的情况目前无法将不动产权证直接办理到您的名下。

3

离婚协议写明安置房归我,可是购房协议被对方带走,该如何办理房产证?

答:如夫妻协议离婚,约定安置房归一方所有,需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产权归属一方产权登记。如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法提供,需到拆迁协议存档单位复印此协议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4

安置房的老人去逝了,产权证怎么办?可以过户到子女名下么?

答: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目前我市的房屋继承登记仍沿用以往的“公证登记”模式,由继承人持继承权公证书(遗赠公证书、接受遗赠公证书)等相关材料申请办理拆迁安置房转移登记。

5

安置房的不动产证和商品房的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购买安置房的话,不动产可以过户吗?

答:办理安置房转移登记和商品房转移登记,领取的都是不动产权证书。拆迁安置人,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后,安置房可以上市交易。

6

我在别人手上买的安置房已经签了协议,能不能不需要原房东这道手续,直接过户给我?

答:先办理拆迁安置协议上权利人(出卖方)拆迁安置房转移登记,再办理您(买受方)通过购买方式取得此房产权的转移登记手续。

7

我想买鸠兹家苑的安置房,请问下上市交易是不是除税费还要补交其他的钱?是交给哪个政府单位呢?

答: 已领证的安置房交易过程中需要补交土地收益金(出让金)和建设规费,拆迁安置房分为国有土地上拆迁安置房和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安置到国有土地上拆迁安置房两种。

申请国有土地上拆迁安置房房屋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可持申请表、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不动产买卖合同、购房发票、税收完税证明等材料直接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其中2008年3月1日前核发拆迁许可证、实施房屋拆迁地块的拆迁安置房上市,需按照芜政办【2010】12号和芜政办【2010】34号文规定,领证时还应缴纳交易价格3%的土地收益金和建设规费)。缴完税后,在城东市民服务中心二楼窗口交纳。

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安置到国有土地上拆迁安置房上市交易,需执行芜政办秘【2014】161号文件规定,上市交易时需先去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税务中心缴税,再按安置房市场价格的5%补交土地收益金和建设规费,申请人先到房屋所在辖区国土分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和建设规费,再持申请表、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不动产买卖合同、购房和土地收益金发票、税收完税证明等材料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弋江区国土分局:弋江区高新产业开发区大楼一楼,靠近鲁港大桥

镜湖区国土分局:镜湖区北京西路平泰大厦5#三楼

鸠江区国土分局:鸠江区官陡街道办事处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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