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芜政〔2013〕51号)文件规定,自2013年起,对应届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分2年补贴到位。
根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吸纳引进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16〕170号)文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是指在企业工作的要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满三年;自主就业创业的,要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满三年。文件中明确规定补贴对象要参加我市社保五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