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独生子女有哪些政策?

时间:2018-11-17 23:41:47 来源:We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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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您好!本人是南陵农村户口,老公是市区非农业户口。结婚后户口未迁入老公家,小孩户口也在我娘家,小孩已办理独生子女证。后来因为老公户口前往外省市,同时小孩的户口也已从我娘家迁出(我的户口不迁出)。现在小孩准备在外省市换领独生子女证。如果更换独生子女证后,想请教一下:1、后续南陵这边每月的独生子女费是否正常发放?2、独生子女父母满60周岁可以每月领取的奖励基金如何领取?如果不换证,是否可以正常领取。谢谢!

您好!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您符合政策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终身有效;独生子女父母保健费是由户籍所在地发放,领取时您需要出具未在男方享受此项政策的证明。 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根据国家奖励扶助相关规定,同时符合以下四条,可以申请领取奖励扶助金:(一)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且户口在本乡(镇);(二)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三)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县卫计委电话6832353,感谢您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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