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鸠江区光明小区过渡费

时间:2018-12-03 23:31:50 来源:We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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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下房子已分,没分期间的过渡房和补贴4个月的过渡费是一起发放吗?因为没钱装修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发放?

我区涉及光明社区房屋征收项目为扁担河景观带项目和安澜路项目,上述两项目征收依据《芜湖市区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房补偿安置暂行规定和芜湖市区集体土地二〇一一年度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通知》(芜政办〔2011〕9号文)。

光明社区扁担河景观带和安澜路项目安置房分配已安置结束,并于2018年10月8日陆续开展安置房结算工作,此次过渡费发放时间为2018年7月1日至10月31日,以后不再发放。目前过渡费正在造表上报区征收办审核当中,待审核结束后,送至银行打卡发放,预计在2018年12月底发放。

至于您咨询补贴4个月过渡费事宜,依据《芜湖市区集体土地二〇一一年度房屋征收补偿标准》附四第二条第二款第二项“以期房安置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18个月内安置的,从其搬出之月起至被安置后的4个月按上述标准计发;超过18个月至24个月未安置的,从逾期之月起按上述标准增加50%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24个月未安置的,从逾期之月起按标准增加100%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直至安置为止”,您户属超过24个月未安置的,过渡费标准按从逾期之月起按标准增加100%(20元∕㎡)发放的,不存在补贴4个月过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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