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一下,婚前一方有一个小孩随对方生活,再婚后另一方无子女,再婚夫妻二人后共同又生育一个孩子,这种情况现在可以再要一个孩子吗?
您好!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十九条规定,可以申请再生育。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芜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12月4日
自2018年10月起,芜湖中燃三山区客服系统全面升级,涉及有关变动现做如下通知:一、原12位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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