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办理“商转公”的条件是什么?

时间:2018-12-04 21:05:22 来源:We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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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个人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的通知》(房金委〔2016〕6号)文件规定, “商转公”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我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职工;

(二)2015年12月31日以前,住房公积金已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

(三)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经发放,并且在申请时未还清的;

(四)申请“商转公”时,申请人及其配偶名下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申请“商转公”之前,申请人家庭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申请“商转公”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已经办理产权证的;

(七)同意以“商转公”的房屋作为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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