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生活补贴两次发放时间是怎么安排的

时间:2019-02-16 15:36:39 来源:We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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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18年1月第一次领取5000补贴,剩余5000在一年后发放,目前已经19年2月,本人中间一直持续参保,咨询剩余5000元何时可以发放

处理意见:您好!根据《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吸纳引进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16〕170号要求;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分2个年度补贴到位。 首次申请发放补贴5000元,一年后发放5000元补贴时,受理部门需通过社保系统审核申请人持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情况,未持续参保的不予发放。

如仍有疑问可致电企业纳税所在地的高校毕业生吸纳引进生活补贴发放各受理点,

无为县 无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无城十字街老庙黄金二楼 6613561

芜湖县 芜湖县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中心 芜湖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6号窗口(湾沚镇湾东路) 8127787

繁昌县 繁昌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繁昌县广电大厦2楼综合楼 7878169

南陵县 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东2楼大厅25号窗口 (经济开发区籍山西路与龙池路交叉口)" 6835191

镜湖区 镜湖区人社局 镜湖区人社局208办公室(长江路51号) 312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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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区 三山区人社局 三山区政府南辅楼一楼8号窗口(三山区龙湖大道1号) 3918033

经开区 经开区人才中心 经开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4号窗口(港湾西路30号) 5848979

处理单位: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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