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公积金提取还贷问题

时间:2019-02-23 11:57:03 来源:We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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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我首套住房在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后,为了改善住房条件再次购置住房,公积金与商业组合贷且将于3月份首次还款。请问,我什么时候能去公积金中心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麻烦领导解答,谢谢!

您好!对您反映的问题,县公积金管理部答复如下:

根据文件规定,第二次公积金贷款后提取公积金时间为还款一年后,提取额度为一年内的还款额。

以上答复,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53-7874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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