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房产证变更登记的条件

时间:2019-03-16 09:11:53 来源:We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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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积等状况变更的,不动产权利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人申请变更登记的,应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不动产坐落变更的证明材料,一般为公安机关、民政等相关部门出具坐落变更证明材料。您所反映的情况,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调档查阅,季益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提交的芜湖县人民政府印发房产契证、芜湖市私有房屋所有权申请登记表、房屋分间实测图等材料均反映为证载不动产坐落。同时,也调阅季益武户周边住户不动产登记档案,未能证明该户证载坐落错误,不适用不动产更正登记。

1994年,季益武办理的坐落于市利民路北01幢不动产,确实时代久远,该处不动产坐落很可能发生变化,但登记机构并非不动产坐落变更证明单位,而是坐落变更后,申请人申请变更坐落的登记部门。因区划调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区划调整至市区的不动产,都需进行现场测绘查看,是对不动产面积、楼层等自然状况进行复核,并不能对坐落等变更进行见证。另经咨询人民法院,未提供不动产坐落变更材料,并不影响人民法院继承纠纷案件的审理。

感谢您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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