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死亡房产不动产怎么进行过户办证

时间:2019-03-21 17:45:40 来源:We芜湖网
默认
特大
宋体
黑体
雅黑
楷体
条评论

自然人死亡之时,继承开始。您先生自死亡之日起,其所有安置房屋权利由继承人继承。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因继承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您可依据自家实际情况,依法提出申请安置房转移登记。您也可关注“We芜湖”公众号详细描述拆迁安置房继承情况。

Copyright © 2012-2019 芜湖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25966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滚动新闻 | 免责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