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即子女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仍可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根据你上述情况可以携带: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小孩出生医学证明(或生育登记服务证)及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去您或您爱人户籍所在地公共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证件办理窗口申请办理。符合上述规定的退休时,按《条例》规定兑现相关奖励和优待。
如仍有不明白可致电镜湖区卫健委(0553-3887795)进行咨询,我们将根据您具体情况作详细答复。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