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危房改造补助需要哪些条件?补助的标准是什么?

时间:2019-05-28 10:39:34 来源:We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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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危房改造补助需要哪些条件?补助的标准是什么?

处理意见:

一、补助对象 居住在危房中且是唯一住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家庭;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的重建和修缮加固。

二、具体申报审批程序: (1)户主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农村危房改造户申请申报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登记簿、低收入情况(低保金领取证、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证明或其他低收入证明)、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2)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接到困难家庭的危房改造申请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议定是否救助,并予以公示;经评议认为符合救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上报镇政府;对不符合救助条件或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镇审核。镇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请材料后,由镇扶贫站及镇危房改造办公室组织人员上门核查,并对房屋状况和家庭人口数进行现场核实。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扶贫办认定无异议后,交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部门联审;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4)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危改条件的,并通过房屋安全鉴定所鉴定后的住房危旧程度(C级或D级),核定改造类型及补助标准;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

三、补助标准 2018年补助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1人户每户补助2万元,2人户每户补助3万元,3人户每户补助4万元,4人及4人以上户每户补助5万元。修缮加固:每户补助1.5万元。 非建档立卡贫困户:重建:2万元;修缮加固6000元。

四、改造要求 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三部委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严格执行《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 (一)严格把握改造对象 加强改造户的信息比对,根据县扶贫办下发的《全县脱贫攻坚若干问题的意见》无扶2017【45】号文件第二条关于危房改造的问题要求,镇扶贫站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口数以共同生活人口进行核实,县扶贫办对各镇扶贫站核实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复核认定,县危房改造办公室根据县扶贫办认定符合危房改造条件且自愿实施改造的改造户后,及时完成信息对比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信息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纳入当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 (二)严格执行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1人户住房面积控制在20—60㎡以内,2人户住房面积控制在30—60㎡,3人户住房面积控制在40—60㎡,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不得超过18平方米。 镇政府要积极引导,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问题。引导贫困户先建40—60平方米的基本安全房,同时又便于农民富裕后扩建。 农村危房修缮加固,要按照原结构、原面积对房屋的局部组织修缮加固,防止因修缮加固扩大建筑面积。 重建和修缮加固改造户必须配套新建或改造水冲式卫生厕所。

处理单位:无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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