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2019年有哪些大学生优惠政策,生活补助和购房

时间:2019-05-29 22:40:18 来源:We芜湖网
默认
特大
宋体
黑体
雅黑
楷体
条评论

芜湖市目前有什么样的大学生优惠政策,生活补助和购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处理意见:您好!

(1)《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吸纳引进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自2013年起,应届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13年及以后取得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及以上的毕业生。 稳定就业是指2013年及以后在我市范围内各类企业首次就业(含中央、省属、驻芜单位),包括自主就业创业。 参加社会保险是指在企业工作的要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保险满三年;自主就业创业的,要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满三年。

二、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分2个年度补贴到位。 首次申请发放补贴5000元,一年后发放5000元补贴时,受理部门需通过社保系统审核申请人持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情况,未持续参保的不予发放。

三、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提交: 1、《芜湖市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生活补贴申请表》(在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ahwh.hrss.gov.cn/下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受理部门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同一企业有多人申请的,可由企业集体代办。

(2)高校毕业生安家补助:

根据芜政〔2013〕51号和芜人社秘〔2015〕123号文件规定,2013年6月2日以后签订购房合同(如果是首套二手住房,在2014年6月6号之后购买) ,房屋面积144以下,符合首套房、学历(或职业资格、职称)、在芜就业参保等条件,且申请人申请当月必须具有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记录,在缴纳契税、办理产权登记后,可以向房屋座落地所在区经办部门申请安家补助。 另外,根据《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安家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芜人社秘〔2017〕136号)文件精神,对于2017年12月31日前签订购房合同,并经市住建委网上备案的商品房,可享受补贴政策。购买二手房符合购房补助各项条件的,补助政策执行到2017年12月31日。如您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向房屋座落地所在区经办部门申请安家补助。 根据《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安家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规定:对2013年6月2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签订购房合同、经市住建部门网上备案、申请购房补助时已取得高校毕业证书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文件规定的所有条件,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延续执行补助政策。补助申请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详情可致电芜湖人社客服热线0553-12333或手机关注“芜湖人社”微信公众号咨询了解。

处理单位: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Copyright © 2012-2019 芜湖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25966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滚动新闻 | 免责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