鸠江区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公开,就近入学需满足……

时间:2019-06-01 17:45:33 来源:We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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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鸠教基】关于印发

《2019年鸠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

现将《2019年鸠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鸠江区教育局

2019年5月29日

2019年鸠江区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统筹做好2019年鸠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3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13号)和《2019年芜湖市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芜教基〔2019〕22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房博士咨询电话:4008908365转502】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广大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有效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实行公办学校依据审定地址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办法,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有公办学位。

(二)“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保障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学生就近入学。

(三)均衡发展原则。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严格控制学校办学规模,着力消除大班额,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

(四)严禁择校的原则。区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招收借读生。

三、组织实施

(一)招生对象

1. 小学阶段为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鸠江区户籍儿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2. 初中阶段为小学毕业的鸠江区户籍的学生、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办法

1. 鸠江区户籍学生入学

(1)符合“两个一致”按照实际居住地优先就近入学。

“两个一致”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或本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且房产为完全产权(即法定监护人或适龄儿童少年拥有100%房屋产权)。

符合“两个一致”的学生在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确认实际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户籍、房产证(完全产权的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一起的,以与学生实际居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籍、房产证地址为准。

作为入学房产其用途(性质)须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2)相关特殊情况按下列规定办理。

①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籍已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②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按拆迁协议安置地址就近入学。

③市区户籍(鸠江区户籍外)在我区租房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学校就读。

2. 特殊群体入学

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执行《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相关政策的通知》(芜政办〔2014〕21号)的要求,按照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相关政策的实施意见》(芜教基〔2015〕10号)办理。家长需持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和我区的居住证,向区教育局提出就学申请,若入学区域的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外来人员未领居住证、居住证失效或住所变化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儿童,特别是建档立卡的适龄儿童少年,摸清底数和情况,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一人一案”落实好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3. 有序做好招生工作

(1)各学校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

(2)各学校在区级统筹的基础上,负责做好户口和房产证等二次审核验证工作。户口和房产证等经审核后,原则上不得变动。

(3)各学校在户口和房产证审核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做好登记工作,再移交户籍、房屋管理等相关部门确定后妥善处理。

(三)报名方式

1. 小学新生报名

全区各小学做好小学新生报名登记工作,摸底登记时间为7月10日--7月12日。

各校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22日—8月23日。

2. 小学升初中报名

(1)鸠江区江南片所有小学在读六年级学生,鸠江区江北片小学有符合跨区入学条件的六年级学生,使用“2019年芜湖市小学升初中报名审核(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8日--5月21日。其余的在读六年级学生仍按原来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8日—6月5日。

(2)未在我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由家长携相关材料,8月20日来区教育局登记,报名时间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情况届时确定。

(四)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各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合理划定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制定学校招生计划和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为每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学区划分后将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区教育局将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报区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六)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区教育局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出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

(七)规范招生行为。自2019年始我市基本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各类特长生招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班”“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小学可以适当放宽入学年龄,但必须是截止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各学校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要做好引导工作,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足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招生工作领导。区政府成立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育的政府领导担任,教育、发改委、财政、审计、人社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协调招生工作,监督招生行为。各学校也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育局备案。要贯彻落实《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芜政办秘〔2018〕256号)精神,切实履行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四)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各学校要严格学籍管理规定,严格执行“籍随人走、人籍一致”原则,学生入学后,原来已有学籍的,接收学校要通过学籍系统为学生转接学籍;原来没有学籍的,要为学生新建学籍。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由区教育局依法予以统筹安排,转入学校应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中转接学生学籍。

(五)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增强群众对招生入学工作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

(六)严肃招生纪律。严禁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区教育局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区教育局督导室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各校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督办事项。

(七)区教育局设立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5850251;举报电话:5850220。

(八)各学校参照省、市、区义务教育招生文件精神,结合校情制定招生办法。各校招生办法请于6月12日前报送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

附件:

1. 2019年鸠江区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2019年鸠江区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1·2019年鸠江区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5月--6月,区教育局组织招生宣传、研究制定招生政策。

7月10日—7月12日,做好小学新生摸底登记工作,发放《义务教育登记表》,同时审核户口、居住证和房产证及其他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材料。

7月下旬-8月中旬,区教育局组织生源调查、汇总信息、合理划分招生范围。

8月21日之前,区教育局、学校公布招生范围。

8月22日-23日,各小学组织新生报名,报名时需交验户口、房产证、《义务教育登记表》、计划免疫证明(凭免疫接种卡前往计划免疫接种医院换取)。

8月25日-26日,各小学发放一年级新生入学通知书。

附件2·2019年鸠江区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初中招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进行小升初报名登记工作。

5月8日—5月21日,鸠江区江南片所有小学在读六年级学生,鸠江区江北片小学有符合跨区入学条件的六年级学生,使用“2019年芜湖市小学升初中报名审核(网上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采集学生的有关信息;5月22日—6月5日,认证中心初步判断报名信息真实性、毕业小学初步审核报名信息有效性;详见《关于做好2019年芜湖市区小升初网上报名审核工作的通知》)

5月8日—6月5日,不参加网上报名的在读六年级学生仍按原来方式报名;区教育局对该部分学生进行小学毕业生户口(居住证)和房产证及其他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材料的审核工作(学校送交区教育局审核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经教育主管部门盖章后由学校留存备查);

6月6日-6月30日,毕业小学线下受理部分审核不通过学生以及特殊情况学生;区教育局汇总各校小学毕业生户口和房产证等审核情况;

7月1日-7月6日,区教育局将小升初报名信息表报市教育局汇总;

7月份,区教育局进行生源状况调查;

8月1日-8月22日,按照小升初招生政策,分配生源到各初中学校;

8月23日-8月25日,各校发放初一新生入学通知书;

8月28日-8月29日,现场接待家长(芜湖市二中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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