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何时可以进行土地证办理?

时间:2019-07-05 03:36:10 来源:We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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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4月27日起,我县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登记业务进行整合,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不再单独办理房产证或土地证,因此现在安置房办理的也是不动产权证书。

我县依法依规推进城关范围17个政府统建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2018年9月26日正式印发《芜湖县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要求,2018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已交付拆迁安置房初始登记,2019年全面开展安置房转移登记。现阶段城关区域首次登记发证工作已全部完成,个人转移登记由湾沚镇相关社区全程代理,以楼栋为单元由社区对“原始安置户”身份把关认定、跟进公示,县相关安置部门(湾沚镇)审核确认后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考虑到该项工作跨越时间长、难度系数大、不确定因素较多,目前正在永丰社区范围内的安置小区实施集中转移登记先行试点,首批40套安置房屋拟开展公示,待试点结束将在城关范围全面推开。

联系部门:芜湖县国土资源局地籍测绘管理与行政审批股;联系电话:882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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