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年退休,但是原始档案现在查不到。我自己手上只有一份当年单位和我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协议上有写明我是1981年3月份参加工作至2003年连续工龄23年。可是这个协议当中没有落款时间,但是盖有公章。凭这份解除劳动协议可以作为工龄认定的材料吗?
涉及单位:市人社局退审办
反馈之声:根据文件规定,认定工龄需依据个人原始档案,仅依据解除材料是不可以作为审核依据的,该市民可以前往原单位留守处,市、区档案馆,查找原始招工材料,以及历年在岗工资表,以上材料结合解除材料才可以综合认定。咨询电话:399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