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公积金中心因开户滞后导致的补缴是否算连续补缴

时间:2020-02-15 11:46:41 来源: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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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我的公积金账户是11月开户,政府会议纪要说到给我们缴纳公积金的时间为2019年7月,但是开户时间有所滞后,到2019年11月方才开户,故汇缴缴纳公积金的时间为2019年12月,系统上显示2019年7月至11月属于补缴,现我急需申请贷款,按照印发《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规范》和《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规范》的通知,申请人需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月缴存额达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的最低标准。经中心批准补建或补缴住房公积金视同连续缴存;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算连续缴纳,可否办理公积金贷款,谢谢

针对市民咨询的公积金中心因开户滞后导致的补缴是否算连续补缴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接到交办单后,我中心安排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情况。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贷款业务规定,补缴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补缴金额可以计入贷款账户余额,但补缴月数只能认定为三个月缴存月数。所以该公积金缴存人目前只算连续缴纳四个月,还需继续缴纳两个月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已致电任玉皖进行答复,咨询人表示已了解清楚且满意) 特此报告。 经办单位: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人:管禹 联系电话:7874198

处理单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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