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理条件
(一)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二)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三)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四)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五)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准备材料
1、原护照
2、身份证
3、照片回执
4、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人携带规定材料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申请办理;
2、受理: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受理;
3、审批: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查审批;
4、制证发证: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证发证。
收费标准:120元/本
办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下午16:30
咨询电话:0553-2963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