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经办人,在每月5~20日之间,携带以下材料: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
2.员工辞职证明;
3.《芜湖市社会保险单位职工(险种)减少表》。
到辖区社保中心企业窗口办理。
温馨提示:
1.公司减人需进行备案。目前,可以在网上备案。但须到社保窗口申领“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站的单位帐号、密码(网上备案材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网上备案结束后,还需到社保窗口盖章。
2.单位申报的所有纸质材料务必加盖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可通过易企网,在线申报中断职工参保。(注: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及时申报办理中断职工参保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