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产假是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怀孕不满三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与20-30天的产假。
3、怀孕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与42天产假。
4、7个月以上按照正常的产假处理。
5、晚育者增加30天。
备注:如果晚育者增加产假的前提是24周岁后生育的第一胎。
自2018年10月起,芜湖中燃三山区客服系统全面升级,涉及有关变动现做如下通知:一、原12位燃...[详细]
资讯中心
生活中心
房产资讯
芜湖车市
视觉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