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政策申请对象、材料及流程

时间:2020-07-25 14:14:10 来源:芜湖网
默认
特大
宋体
黑体
雅黑
楷体
条评论

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

(一)申请对象

2018年以后毕业,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二)补助标准

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限期为2年。

(三)申请条件

1.2018年及以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人为与我市纳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岗位在我市的就业人员或在我市创办企业人员(不含各级财政经费供给人员)。

3.在我市就业人员须参加企业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在我市创办企业人员,须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4.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是指申请人取得相应学历后,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期间社保间断不超过2个月的可累加计算;社保中断超过2个月的,终止补贴。

(四)申请材料

1.《芜湖市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创办企业人员须另提供营业执照;派遣制员工须另提供包含实际就业企业及岗位信息的派遣合同。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实际就业单位纳税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市级纳税企业就业人员向企业注册地址所在县区申报。

2.县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并将申请信息及时录入芜湖人才网进行查重后,发放补贴资金。

3.补贴资金每6个月发放一次,每次发放2500元。首次审核通过后,在申请人就业每满6个月时,县区人社部门通过查询参保情况,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应额度补贴资金发放至本人银行账户;对未持续稳定就业的,终止补贴。

详情建议咨询单位纳税所在地的芜湖市高校毕业生补贴发放受理点。

无为县    无为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无城十字街老庙黄金二楼    6613561

芜湖县    芜湖县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中心    芜湖县人力资源市场一楼6号窗口(湾沚镇湾东路)    8127787

繁昌县    繁昌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繁昌县广电大厦2楼综合楼       7878169

南陵县    南陵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东2楼大厅25号窗口

(经济开发区籍山西路与龙池路交叉口)       6835191

镜湖区    镜湖区人社局       镜湖区人社局208办公室(长江路51号)      3122356

弋江区    瑞丰商博城     4221056

鸠江区    鸠江区企业服务中心    鸠江区人社局二楼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公室(鸠江区万春西路12号)      5960061

三山区    三山区人社局       三山区政府南辅楼一楼8号窗口(三山区龙湖大道1号)    3918033

经开区    经开区人才中心    经开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4号窗口(港湾西路30号)  5848979

Copyright © 2012-2019 芜湖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25966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滚动新闻 | 免责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