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规定,举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应该向县区教育局咨询,或者在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wh.ahzwfw.gov.cn)网上查询,选取相关县区教育局,再点击“民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学校设立审批”事项,即可查看到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咨询电话等信息,按照流程进行即可。
自2018年10月起,芜湖中燃三山区客服系统全面升级,涉及有关变动现做如下通知:一、原12位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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