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标准

时间:2020-08-13 08:51:37 来源:安徽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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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工伤保险条例》中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中赔偿没有具体赔偿标准,想咨询一下芜湖市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是怎样,参考哪个文件?

解答内容:

答复情况:解答来源:芜湖市人社局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五章第二十三、第二十四、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伤残鉴定五至十级工伤职工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相关标准。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统一工伤保险待遇计发标准。省级统筹后,工伤保险待遇的计发涉及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标准。

由于不清楚您具体的伤残等级,如仍有疑问可致电市人社局工伤待遇经办部门:0553-399113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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