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了解,您购买的安置房位于水务小区,已办理过户手续并领取了房地产权证,未办理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因该小区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法律规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需经政府批准,补交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后方可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您申请办理不动产换证登记,可携带以下材料来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契税凭证,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备注:具体补办手续和费用可向我局利用股咨询,联系电话:8828609);
3、房地产权证;
4、不动产买卖合同;
5、房屋平面图、土地宗地图;
回访情况:
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于2021年5月10日电话联系其本人,向其介绍目前划拨土地补办出让的进展情况及不动产换证登记相关流程,并回复其所提问题,来信人对工作人员的答复态度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