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个人高级技能证书申请补贴

时间:2021-07-24 03:58:36 来源: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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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一、申领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申领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发证日期为准。二、申领方式1、在网络申请渠道尚未开通前,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凭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企业所在地,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安徽省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申领技能提升补贴。2、在网络申请渠道开通后,职工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向企业所在地,县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三、申领地点:镜湖区社保中心(长江中路51号)   3860835鸠江区社保中心(万春西路,鸠江区检察院后面)   5968326弋江区社保中心(花津南路12号)   4225711三山经济开发区社保中心(原三山区政府一楼)   3918031开发区社保中心(开发区浦江路7号)   5841265、5842832湾沚区社保支付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2567801繁昌区社保待遇管理中心(原繁昌县政务中心一楼大厅)   7878595南陵县社保待遇管理中心(籍山西路与龙池路交叉口,市民服务中心东二楼)   6823367、6823389无为市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无城镇临湖路)   639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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