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公租房最新房源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站静如安徽省住房保障管理系统(芜湖市)查询

时间:2021-08-03 21:48:02 来源:芜湖网
默认
特大
宋体
黑体
雅黑
楷体
条评论

一、芜湖公租房房源

芜湖公租房最新房源查询入口:http://60.167.58.190:8001/ahCRHouse/entrance_unite/map/houseMap.jsp

截止2021年7月30日,芜湖公共租赁住房共有154个项目!其中镜湖区项目15个,弋江区项目29个,鸠江区项目22个,三山区项目9个,繁昌区项目22个,南陵县项目27个。

二、芜湖公租房申请对象

1、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新就业无房职工

3、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公租房申请条件

芜湖市区(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三山经开区+经开区)

在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及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需求的基础上,凡有住房需求的其他人员均可申请。

 无为市

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住房租赁补贴家庭人均年收入9600元以下;申请公租房家庭人均年收入20400元以下。

2.家庭现住房(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3.家庭成员具有城镇居民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城镇常住居民户口一年以上。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其中企业单位注册地址需位于本市城区范围内)签订劳动合同或聘(任)用手续。

2.申请人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人员的认定条件。

3.在本城镇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4.申请人(含配偶)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房。

5.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租房(工作年限在5年内)。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与用人单位(其中企业单位注册地址需位于本市城区范围内)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任)手续。

2.在本城镇连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3年及以上。

3.户籍不在本城区范围内。

4.申请人(含配偶)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未承租公房。

5.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工作年限在5年内)。

南陵县

申请公租房条件:

本县范围内家庭人均月收入2150元以下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以下的城镇户籍家庭成员,或在本县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非本县户籍人士(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棚户区改造居民、受灾群众、国家及省市重点项目房屋被征收对象和医生、教师以及其他有住房需求的人员均可申请

 湾沚区

申请公租房条件:

1.家庭成员具有本县城区居民常住户口,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县城镇常住户口满一年,且实际居住同一户内;

2.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3.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

 繁昌区

申请公租房或住房租赁补贴条件:

1.本县城镇户籍或取得居住证的城镇常住人口的申请人,应当在本县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15 平方米(含)以下,且家庭人均收入在县政府公布的中等偏下收入线以下。

2.新就业大学生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县户籍或居住 1 年以上;持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证,从毕业当月起计算未满 5 年;有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在就业所在地无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3.新就业职工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县户籍或居住 1 年以上;有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并正常缴存社会保险;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就业所在地无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

4.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或进城务工农民工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年满 18 周岁;持有本县居住证(外来人员);有完备的劳动(聘用)合同;在就业地所在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 3 个月以上(县经开区除外);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就业所在地无住房。

Copyright © 2012-2019 芜湖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25966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滚动新闻 | 免责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