赭山公园健身广场的的设施何时恢复

时间:2017-08-04 18:46:42 来源:市民心声
默认
特大
宋体
黑体
雅黑
楷体
条评论

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560号)第三十条:“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对该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配置的全民健身器材明确管理和维护责任人”请问贵处何时将赭山公园健身广场上已拆除的运动设施恢复建起来?

住房城乡建委答复如下:

“左岸的生活”网友:

您好! 赭山公园健身广场是广大市民休闲健身的理想场所,一直备受青睐。由市体育局局提供安装在此处的健身器材因年久失修,部分器材已严重损坏,存在安全隐患,无法提供市民健身需求,赭山公园于6月份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拆除。为尽快恢复此处健身器材设备的使用功能,我委园林处已于7月27日向市体育局发函,请其提供相应数量的体育器材。8月3日,我委园林处再次致电市体育局,他们表示将加快工作流程,尽快解决此事给市民带来的不便。

Copyright © 2012-2019 芜湖网 版权所有 皖ICP备18025966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滚动新闻 | 免责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