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鸠兹家苑的一户业主,08年底拿到房子的,因为出嫁后婆家有房,一直未居住此房,听说17年7月开始办理房产证,本人因为居住地拆迁几次,遗失原来入户的一份告知书和大门钥匙,目前本人手上没有任何材料可以证明本人是此房的户主,只有原先登记处有记录本人的资料,想咨询现在需要办理房产证?从何入手?开具什么证明材料?具体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去办理?何处办理?希望相关专家给予指导,不甚感激!谢谢!
鸠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答复如下: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鸠兹家苑办理不动产权证需要安置户本人携带拆迁安置协议、房款发票、身份证、安置情况证明等相关资料到鸠江区社保中心六楼发证办领取初始登记证。如缺失拆迁安置协议及房款发票可以到区档案局、征收办及区建投公司等部门申请调取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