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的社保可以申请取回吗?

时间:2017-09-09 02:46:24 来源:市民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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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区社保局,我母亲之前购买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于今年征地六月份从新购买了职工养老保险,请问三山社保局,我母亲之前交纳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费用能否申请取出,如果能取出,请问在哪个部分申请??

市人社局答复如下:

网友人小鬼大:

您好!

根据现行政策,您母亲在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后,可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村)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后,可退还您母亲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累积本息。

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553-399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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