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欢迎咨询退役军人的有关政策。
1、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举措〉的通知》规定:符合参加社会保险或补缴社会保险费条件的退役士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退役证明等材料到原单位或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参保或补缴。原单位存在的,退役士兵将所需材料提交原单位;原单位不存在的,提交给其上级主管部门。原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交到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安排工作后与原安置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其他单位就业或灵活就业的,仍按上述渠道申请办理。
2、退休手续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