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医药机构申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芜医保〔2019〕57号)规定,凡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关证照的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和村卫生所(室)等,主要诊疗科目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愿意承担医疗保险门诊就医服务的医疗机构,均可自愿申请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定点机构。 联系人:李炬 电话:0553-3991306
自2018年10月起,芜湖中燃三山区客服系统全面升级,涉及有关变动现做如下通知:一、原12位燃...[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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