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芜湖市区公租房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应符合下列条件

时间:2020-07-25 07:29:32 来源:市民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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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芜湖市人民政府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和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芜政〔2013〕51号)的有关规定,承租芜湖市区公租房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报对象 已签订承租合同,实际入住市、区公租房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时已与我市各类人才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并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二、补贴标准 具有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海外留学生),每月补贴基础租金80%;具有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每月补贴基础租金60%;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每月补贴基础租金40%;专科毕业生,每月补贴基础租金20%。 高校毕业生公租房租金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

三、申报材料 1、芜湖市高校毕业生公租房租金补贴个人申请表(可登陆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打印); 2、租住人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租住人在弋江区就业的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和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所租住公租房租赁合同、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四、受理时间 每年的7月1日至7月31日。

五、受理程序 承租中梦维家公租房的高校毕业生可在2018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每人申请补贴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由中梦负责统一收集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于每年的8月1日提交至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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