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允许大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

时间:2016-06-04 16:21:40 来源: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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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影响学业怎么办?高校科研人员拥有高新技术想应用到现实生产中怎么办?现在安徽省有了新政策。日前安徽省多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深化我省高等学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充分调动高校科研人员创新创业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创新驱动发展。

安徽省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出台《关于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未来我省将完善高校科研人员收入分派机制,支持高校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和大学生在读期间休学创业。

政策明确,高校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用于奖励科研负责人、骨干技术人员等重要贡献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50%,具体比例由各高校自行确定。高校将采用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特别补贴、一次性奖励等方式给予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收入,不计入高校绩效工资总额基数。

安徽省创新高校科研组织管理形式,搭建新型产学研合作平台。将建立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委和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的省级产学研合作联席会议机制,同时聚焦我省产业创新等重大共性技术需求,建设新一批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和高校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高校科研人员经学校同意,可按相关规定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符合相应条件的可按相应规定延长。离岗期间,人事档案由学校管理,并按规定缴纳各项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工龄连续计算。

还将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深化学分制管理改革,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有利条件。放宽大学生修业年限,允许在读大学生(含研究生)保留学籍,休学从事创业活动。高校应制定相应的规定,明确休学创业的学生免修课程的范围、相应课程成绩考核评定方式,以及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辅修或调整专业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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