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英国 调查权力法案 成为正式法规后,美国参议员因无力阻止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中所修正的第41条规定,而让它在本周四正式生效,这两项法令双双扩大了英国及美国政府骇进个人电脑或智能手机的权力。
原本的Rule 41即允许执法机关或调查机构向法院要求骇进特定电脑的权力,但限制只能由电脑所在地的法官颁布搜索令,然而,新版Rule 41大幅扩张了这项权力,允许任何可能发生相关犯罪行为的区域法官颁布搜索令。意味着若骇客攻击全美各地,受害当地法官即可开具搜索令,让FBI骇入位于另一洲的电脑。
这代表FBI或其他执法机构将能基于搜索令自远端存取、控制或複制嫌犯电脑上的资料,不管对方是否利用Tor或VPN来藏匿自己的行蹤。电子前线基金会认为此举根本是侵犯了使用者隐私,这些使用者并不愿曝露自己的地点,也不愿与手机程式分享自己的位置,亦拒绝于社交网站上揭露自己的国别。
此外,新的Rule 41只要一张搜索令就能骇进5台以上的电脑,有安全研究人员认为,这无疑是给了执法机构一张空白支票。
法官还可允许执法机构入侵恶意程式受害者的电脑以进行调查,例如僵尸网路。EFF说,这等于让受害者受到双重打击,而且政府所打造的恶意程式通常未优先考量安全性,很可能反而遭到骇客利用或对受害者造成更大的伤害。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在本周签署的调查权力法案除了要求网路与电信业者必须储存使用者的网路浏览纪录长达12个月,以供必要时取阅之外,也允许警方及调查机构骇进电脑与电话网路,若法官点头还能检视记者的通联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