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开展“慈善组织”身份认定

时间:2017-05-23 11:11:05 来源: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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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实施,要求所有慈善组织都要进行认定,如果要公开募捐,还需取得公开募捐资格。2017年5月10日起,芜湖市民政局开始受理市本级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申请,相关要求和具体办事指南,可登陆芜湖市社会组织信息网进行查询。

根据《慈善法》规定,新设立的慈善组织可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已设立的社会组织可向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慈善法》实施后,对于尚未获得认定慈善组织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若进行公开募捐活动,则违反了慈善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符合慈善组织认定标准的社会组织,应按照相关规定积极申请,以便在合法的框架内开展慈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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