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蓝色巨人IBM公司日前遭美国高等法院判决须就一桩发生在2006至 2009年间的资讯系统升级失败案件,付出高达 7800万美元的高额赔偿金,IBM公司表示,将会继续上诉。
IBM在2006年承接了美国印第安纳州的家庭与社会服务局的资讯系统升级专案,但在2009年被印第安纳州政府终止了迟无结果的专案,双方对簿公堂,最新一轮判决在2016年决定IBM需要赔偿1.28亿美元的损失予印第安纳州政府,经上诉后,高等法院认定印第安纳州政府仍须给付IBM 5000万美元的未付服务与硬体费用,让该案赔偿金额降为7800万美元。 引发争议的是双方在2006年启动的10年资讯系统升级专案,专案预算高达13.7亿美元。但该案进行的三年间,印第安纳州政府接获大量对该系统的抱怨,因而决定取消该计划并终止与IBM的合约,当时州政府已经付给IBM高达4.37亿美元。双方后来都提出损害赔偿告诉。
双方法院战第一轮在2012年由IBM获胜,获判可获5200万美元赔偿。但在2014年印第安纳上诉法院认定损失应在州政府,当时州政府提出1.77亿美元的违约赔偿告诉,法院受理后,在2016年底做出判决,如今则确认最新赔偿金额为扣除州政府欠费后,由IBM赔偿州政府7800万美元,并加计8%的年息。 今年三月,美国宾州州政府也才对IBM提出类似告诉,指该公司在2006未能成功完成一项失业申告系统升级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