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在毛集实验区政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人社部门核准,办理报批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事宜
(一)公开招聘工作由毛集实验区教育局、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及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加强招聘工作的监督。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及考官要自觉执行回避制度,并严守招聘工作纪律,一旦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毛集实验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有关政策、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信息,请考生关注毛集实验区政府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0554—8272274(毛集实验区教育局)
0554—8271727(毛集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4-8228008(毛集实验区监察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