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全面支持社会办中医诊所、中医医疗机构!

时间:2017-08-25 22:18:36 来源:健康阜阳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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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鼓励社会力量发展中医药服务,促进阜阳市社会办中医健康发展,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近日,阜阳市制定了《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办中医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征集意见阶段。

支持社会办中医

支持社会力量优先举办中医妇科、儿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医养院、老年病医院等。

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指运用中医药理论进行辨证论治,开展中药治疗服务,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服务,以及中药调剂、中药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下同)的中医诊所。申请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的中医类别执业 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年限要求为满3年。

允许离退休名老中医在公立医院注册执业的同时,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

发展一批高端中医医疗产业。

放低门槛

对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不作布局限制,取消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鼓励各地批准设置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集中设置区域,形成浓厚的中医药文化氛围。

养老机构内设置中医药特色的康复、门诊、老年病院以及药品零售店申请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不受地域、数量限制。

对设置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坐堂医诊所实行备案制(按《中医诊所备案暂行管理办法》执行)。

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或村开办中医诊所,或在乡镇或村设置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执业,只提供经考核合格的传统中医诊疗服务项目。

优化社会办中医审批流程,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不得新设或提高审批条件,不得限制社会办中医的经营性质。按照行政审批要求提供的齐全资料,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办理许可手续。

加强政策支持

社会办中医享受公立医疗机构同等待遇。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急救网络医院范围。

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中医医疗机构。社会资本新建非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住院床位在300张以上(含300张),在验收使用并进行绩效考评后,按300-400张床位给予300万元奖补,每增加100张床位,增加奖补100万元,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社会资本新建营利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住院床位在300张以上(含300张),在验收使用并进行绩效考评后,按300-400张床位给予150万元奖补,每增加100张床位,增加奖补50万元,最高不超过750万元(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对社会资本投资举办二级中医类医院升级达到三级中医类医院标准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

加强社会办中医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办中医引进的高级人才,符合阜阳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阜发[2013]12号)中的8类人员与公立医院人才同等待遇,享受各项补助及优惠政策。

在“十三五”末,力争使我市的社会办中医机构数占全市社会办医机构总量的20%,社会办中医床位数占总中医床位数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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