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处荣获“安徽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7-09-02 13:34:19 来源: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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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从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获悉,长江芜湖航道处、长江安庆航道处同时被评为“安徽省第十一届文明单位”,这是两处连续多届荣获“安徽省文明单位”殊荣。

近年来,芜湖、安庆两处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加强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通过开展“道德讲堂”、“志愿服务”、“精准帮扶”“结对共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有序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得到了有效提升。

下一步,芜湖航道处、安庆航道处将以此次获评省文明单位为新的起点,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社会主义新风,牢记“黄金时期做出黄金作为”的使命与担当,以实际行动推动创建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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