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直机关及参公单位遴选20人

时间:2017-09-02 16:33:10 来源:芜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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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滁州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规定,经研究,2017年我市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共计划遴选20名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20名(详见附表1)。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对象:

1、本市县(市、区)以下机关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主任科员以下公务员。

2、本市县(市、区)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主任科员以下工作人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只能报考市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职位。公务员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职位的,转任后身份将转变为参公管理。

市直机关设在县(市、区)以下的派驻、分支机构符合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7年 9月)。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5、年龄(年龄计算:35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9月6日之后出生)、学历、学位要求详见职位表(附表1)。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8月31日在滁州先锋网(http://www.czxfw.gov.cn)、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12333.chuzhou.gov.cn)发布遴选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6日至9月9日。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地点详见职位表(附表1)。

报名者须填写《2017年滁州市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在简历栏中基层工作经历须详细填写,签订诚信承诺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时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所报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遴选单位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现场缴纳笔试费用(40元/人)。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各遴选单位须于9月11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报告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情况。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特殊情况下,对少数职位未达到3:1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可按2:1开考,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职位遴选计划数。被取消遴选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12日改报其他职位。

4、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已缴费的报名人员于9月22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上午8:30—11:30,考场统一设在滁州市城区内, 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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