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企业职工技能补贴申领需要哪些条件?

时间:2017-09-06 23:59:57 来源:滁州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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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市人社局了解到,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共同印发《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相关实施办法已出台,自2017年8月15日开始执行。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将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企业职工积极提升职业技能,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领到最高达2400元的红包。这项新政策的实施将有力促进我市参保企业职工踊跃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自身职业技能,从而增强就业能力、稳定就业岗位,进一步预防或减少失业、维护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均可申领

根据通知要求,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发证日期为准。

补贴标准向地区紧缺职业倾斜

职工个人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2000元。

同时,补贴标准将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倾斜。职工个人取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紧缺急需技能职业(工种)目录内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可在规定的基础上上浮20%,即最高可达2400元。    可能有市民会有这样的疑问,如何知道自己获得的证书属不属于申领范围?据悉,企业职工个人可在申请前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查询自己所获得证书的相关信息。

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根据规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向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审核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职工本人的社会保障卡或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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