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26日18:00前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合计90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指定银行为工商银行。
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7日13: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能或不愿改报的退还报名费。按规定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该岗位报考者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2017年10月12日8:00至10月14日16:00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进入报名后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望江县。
3、其它说明
(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17年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由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望江县望江大道与武昌湖路交汇处县人社局四楼)。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9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望江县望江大道与武昌湖路交汇处县人社局四楼)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社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10月15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及分值:笔试分为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综合类岗位(岗位代码17001-17026、17028-17029)的笔试成绩计算公式:公共基础知识成绩×0.4+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0.6;卫生类岗位(岗位代码17027、17030)的笔试成绩计算公式:医学基础知识成绩×0.3+专业知识成绩×0.7(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1)综合类岗位(岗位代码17001-17026、17028-17029):①《公共基础知识》,②《专业知识》或《申论》;
(2)卫生类岗位(岗位代码17027、17030):①《医学基础知识》,②《专业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
《专业知识》的主要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等。
3、最低分数线: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综合类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55分及以上、卫生类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5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环节(递补人员按此要求执行)。
(三)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县人社局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