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切实做好非建档立卡的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生资助工作

时间:2017-09-15 00:09:12 来源:亳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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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非建档立卡公平享受优质教育,亳州市教育局根据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做好脱贫不脱政策、扶贫政策覆盖和政策“进城”等工作要求,联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共同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区各学校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切实做好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生资助工作。

通知要求,凡是本市户籍、在亳州市内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注册学籍的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或在园儿童,都是该新政策的资助对象。

通知明确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不同学段的各类资助项目和对应的资助标准。非建档立卡的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资助所需资金,县区所属学校由县区财政足额安排、给予保障;市属学校由市财政足额安排,给予保障。

让非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与农村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享受同等资助政策,是亳州市委、市政府推进教育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各县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对民政部门提供的非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信息与学籍信息比对,锁定在籍在校的非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确保应享尽享、应助尽助。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教育扶贫工作校(园)长负责制,明确校(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并结合各类资助资金发放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资金发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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