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这些小区安置房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手续

时间:2017-09-16 11:45:29 来源:芜湖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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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妥善处理安置房历史遗留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芜湖市将安置房办证工作列为重点事项予以落实解决。尤其是近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和强力推进下,市区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取得了较快的进展。

已为10万套安置房办了“出生证明”

据芜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华凤林介绍,我市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自2010年启动,经过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建投公司及市国土、规划、住建委、财政、人防、消防等职能部门的通力配合和共同努力下,截止到目前共办理57个安置小区安置房初始登记,计1893幢,102190套,面积9183054.09平方米,占应办理安置房总量的52%,同时应征收安置人的申请已办理转移登记20848户,其中:

镜湖区

完成16个安置房项目初始登记,计270幢,23176套,面积2077181.56平方米,完成比例52%;完成转移登记5868户;

鸠江区

完成13个安置房项目初始登记,计683幢,26261套,面积2539017.15平方米,完成比例64%;完成转移登记1885户;

弋江区

完成14个安置房项目初始登记,计436幢,22927套,面积1873489.55平方米,完成比例55%;完成转移登记8016户。

建投公司

完成9个安置房项目初始登记,计302幢,12140套,面积940664.94平方米,完成比例100%;完成转移登记5079户;

三山区

完成1个安置房项目初始登记,计52幢,6566套,面积580515.31平方米,完成比例28%;

经开区

完成 4个安置房项目初始登记,计150幢,11120套,面积1172185.58平方米,完成比例46%。

安置房办证难,难在哪里?

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总量相比,进展并不快,其主要原因为:

一:是各安置房建设单位建设手续不完善,且人员流动大

大部分安置小区建设时间较早,多采取先建设再完善、边建设边完善手续,土地、质监、消防手续缺项较多;加之时间跨度大,各建设单位人员流动频繁,相关资料查找因难,补办建设手续工作难度增加。

虽然市政府第155号专题会议纪要规定:简化程序,建立绿色通道,对手续不完善的,在确保质量、消防安全的前提下,经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同意办理的,由各职能部门在联合审批表上签署意见,视同拆迁安置房建设符合用地条件、规划管理、竣工验收的证明,作为拆迁安置房初始登记发证的依据。

实际上,很大一部分安置小区因前期土地、规划、建筑施工手续不全,导致房屋质监、消防验收手续难以完善,联席会议报批受阻,办理初始登记难度加大。

二:拆迁安置房转移情况复杂,影响办证数量和进度

拆迁安置房从拆迁到安置时间跨度大,其间可能出现各种情形,导致无法顺利进行房屋登记。如可能出现原权利人死亡,产生继承引发纠纷;

被拆除房屋存在隐形共有人,需共同申请,有可能相隔多年联系不畅;被拆迁人与安置人主体不一致等等,都导致无法顺利办理转移登记。

推进安置房办证一直在行动

2011年底,根据市政府第155号专题会议纪要《关于拆迁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会议纪要》精神,在芜湖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设立拆迁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委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市房地产登记管理处(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主要负责人及市国土、规划、消防、财政部门具体承办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市房地产登记管理处(现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负责各类拆迁安置房登记发证日常工作。

2016年起,芜湖市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2016年9月21日,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第5次会议研定,鉴于不动产登记职责已划转至市国土局,同意将拆迁安置房登记发证领导职责从市保障房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划出,成立市征收安置房和公租房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安置房和公租房登记发证有关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局。具体工作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承办。

为了妥善解决拆迁安置房建设的遗留问题,推进拆迁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根据市政府第155号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市各区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和市建投公司,分别成立拆迁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拆迁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办公室,调配熟悉情况、精通业务的人员,具体负责本区域范围内拆迁安置房建设和安置资料的收集整理、安置清册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安置房初始和转移登记材料的受理、审查、信息录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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